一、我校2016年共有67个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7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在复试时须提交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5、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四、初试
网上报名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五、复试及体检:
1、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
2、考生须在3月中旬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及安排。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标准见表二)。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 
				 专业  | 
			
				 收费标准  | 
		
| 
				 学术型硕士、普通专业学位硕士  | 
			
				 8000元/生·学年  | 
		
| 
				 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20000元/生·学年  | 
		
|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30000元/生·学年  | 
		
|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 
			
				 40000元/生·学年  | 
		
|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 
			
				 40000元/生·学年  | 
		
|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 
			
				 8000元/生·学年  | 
		
| 
				 定向40000元/生·学年  | 
		|
|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 
			
				 41000元/生·学年  | 
		
| 
				 定向46000元/生·学年  | 
		|
| 
				 定向68000元/生·学年  | 
		|
| 
				 美术、艺术设计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 
			
				 12000元/生·学年  | 
		
| 
				 定向15000元/生·学年  | 
		
表二:硕士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 
					 国家奖学金  |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 
				
					 20000  |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12000  | 
			|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  | 
				
					 8000  | 
			
| 
					 三等学业奖学金  | 
				
					 30%  | 
				
					 2000  | 
			
注:对于选择本硕博培养方式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国家奖学金,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和获得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十、 其他
1、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及招生专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3、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拟接收的推免生数在 《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最终招生人数在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于复试前在网站进行公布。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转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1月30日,过期户口将无法转入。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须按教育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考生须在2015年11月14日前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
7、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京交通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学院网址  | 
				
					 学院电话  | 
				
					 联系人  | 
			
| 
					 00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http://eaie.bjtu.edu.cn/index.html  | 
				
					 010-51687344-803  | 
				
					 张老师  | 
			
| 
					 002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http://scit.bjtu.edu.cn/  | 
				
					 010-51685847  | 
				
					 刘老师  | 
			
| 
					 003  | 
				
					 经济管理学院  | 
				
					 http://sem.bjtu.edu.cn/  | 
				
					 010-51687171  | 
				
					 张老师  | 
			
| 
					 004  | 
				
					 交通运输学院  | 
				
					 http://trans.bjtu.edu.cn/  | 
				
					 010-51688002  | 
				
					 李老师  | 
			
| 
					 005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http://civil.bjtu.edu.cn/index.asp  | 
				
					 010-51687240  | 
				
					 王老师  | 
			
| 
					 006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http://mece.njtu.edu.cn/  | 
				
					 010-51687039  | 
				
					 姜老师  | 
			
| 
					 007  | 
				
					 电气工程学院  | 
				
					 http://ee.bjtu.edu.cn/  | 
				
					 010-51688369  | 
				
					 黄老师  | 
			
| 
					 008  | 
				
					 理学院  | 
				
					 http://sci.bjtu.edu.cn/  | 
				
					 010-51688373  | 
				
					 由老师  | 
			
| 
					 009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http://rwshkxxy.njtu.edu.cn/index  | 
				
					 010-51684573  | 
				
					 刘老师  | 
			
| 
					 010  | 
				
					 软件学院  | 
				
					 http://rjxy.bjtu.edu.cn/  | 
				
					 010-51684092  | 
				
					 张老师  | 
			
| 
					 011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http://aad.bjtu.edu.cn/  | 
				
					 010-51684824  | 
				
					 张老师  | 
			
| 
					 012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http://yyxy.bjtu.edu.cn/  | 
				
					 010-51688622  | 
				
					 卢老师  | 
			
| 
					 013  | 
				
					 法学院  | 
				
					 http://law.bjtu.edu.cn/  | 
				
					 010-51688708  | 
				
					 陈老师  | 
			
	
011 建筑与艺术学院
拟招生总数:58人 ,拟招推免生人数:29人(招生总数及推免生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人:张老师
| 
						 专业、研究方向  | 
					
						 拟招生总数(拟招推免生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81300 建筑学 0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2 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3 建筑历史与理论 04 建筑技术科学  | 
					
						 9(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55建筑学基础或 301 数学一 
							④501 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或992 大学物理 
  | 
					
						 11101 建筑综合知识或 11102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01-03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或室内设计、园林景观及其相近专业的考生,不招收其它跨专业考生;01-03方向初试科目必选355建筑学基础和501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复试科目必选11101建筑综合知识;04方向接收跨专业考生,初试科目可选组合一:355和501或组合二:301和992;复试科目可选11101或11102。  | 
				
|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1 城市规划与设计 02 城市交通规划与设 计 03 区域发展与旅游规 划 04 城乡发展历史与遗 产保护规划  | 
					
						 10(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城市规划基础 ④502 城市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  | 
					
						 11104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园林景观及其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报考。  | 
				
| 
						 130500 设计学 
							01视觉传达设计及其理论  | 
					
						 8(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③619设计理论  | 
					
						 11105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 
				
| 
						 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 01建筑设计 02城市设计 03历史建筑保护设计 04建筑技术设计  | 
					
						 16(9)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5建筑学基础 ④501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  | 
					
						 11101建筑综合知识或 11102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或室内设计、园林景观及其相近专业的考生,不招收其它跨专业考生。  | 
				
|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03 环境艺术设计 04 数字媒体艺术  | 
					
						 3(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11105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 
				
| 
						 135107美术(专业学位) 01公共艺术设计 02书画艺术研究  | 
					
						 2(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③619设计理论或627 书画基础 ④850设计创意或854书画理论  | 
					
						 11105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或 11106 书画艺术创作  | 
					
						 ①11201 美术基础 ②11202美术理论  | 
					
						 01方向初试科目必选619设计理论和850设计创意,复试科目必选11105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02方向初试科目必选627书画基础和854书画理论,复试科目必选11106书画艺术创作。  | 
				
| 
						 135108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01环境艺术设计 0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03视觉传达设计 04工业设计  | 
					
						 10(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③619设计理论 ④850设计创意  | 
					
						 11105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 
					
						 ①11201 美术基础 ②11202美术理论  | 
					
						 
  | 
				
考试科目
|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考试范围  | 
					
						 备注  | 
				
| 
						 337设计概论  | 
					
						 中国工艺美术史、西方现代设计史、设计概论的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中西方设计理论的基础知识,具备对相关设计理论的理解水平、对设计现状的分析能力、对自己设计观点的阐述水平,以及将设计理论中的观念与现实中的设计现状进行联系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 
					|
| 
						 355建筑学基础  | 
					
						 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比较全面地了解建筑历史发展演变的进程,掌握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背景,以及不同技术条件下的各种建筑特点;能够分析历史上各种建筑创作思想、总结传统经验以适应现实需要。 建筑构造:掌握中小型民用建筑构造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常用建筑材料的种类及其基本性能;了解建筑工业化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构造的一般构造原理和基本构造方法。  | 
					
						 初试科目  | 
				
| 
						 501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  | 
					
						 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设计。以单体建筑为主,包含规划和场地设计等,可能涉及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景观、地域文化等设计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 
				
| 
						 502城市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  | 
					
						 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城市规划设计的知识和表达能力,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方法,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构思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创新及设计思维的图面及空间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 
				
| 
						 614城市规划基础  | 
					
						 城市规划原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中国城市建设史,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发展历程2、城市规划学科的任务3、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方法4、城市规划编制的法规与规范5、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发展前景6、对中外城市规划差异的理解7、对中国当前城市规划问题的认识8、对世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新理论与新方法的掌握。  | 
					
						 初试科目  | 
				
| 
						 619设计理论  |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设计概论、世界现代设计史、设计方法学。  | 
					
						 初试科目  | 
				
| 
						 627书画基础  | 
					
						 中国书法创作基础,中国画创作基础。  | 
					
						 初试科目  | 
				
| 
						 850设计创意  | 
					
						 设计用铅笔等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以创意表现基础、形象造型表现等艺术设计基础为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 
				
| 
						 854书画理论  | 
					
						 中国书法史、中国绘画史、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 
					
						 初试科目  | 
				
| 
						 992大学物理  | 
					
						 力学、热学、电磁学。掌握质点和刚体运动规律,液体、气体运动特点,机械振动和机械波动,掌握热力学基本计算,理解分子运动论,掌握电场、磁场概念,理解电磁振荡概念等,了解相对论、量子力学等近代物理概念。  | 
					
						 初试科目  | 
				
| 
						 994设计基础  | 
					
						 设计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 
				
| 
						 11101建筑综合知识  | 
					
						 建筑设计原理、建筑构造、城市设计理论。掌握一般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规范及标准。熟悉一般民用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构造设计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熟悉建筑重点部位的构造节点、构造措施和材料做法。了解城市设计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方法,了解城市设计相关理论及技术手段。  | 
					|
| 
						 11102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 
					
						 包括建筑物理与建筑构造两个部分,其中建筑物理60%,建筑构造40%。掌握建筑热工学、建筑光学和建筑声学的相关理论体系及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计算;理解相关物理现象及其原理;能熟练应用原理及基础知识分析和论述各种建筑物理技术特点。掌握中小型民用建筑构造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建筑工业化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构造的一般构造原理和基本构造方法;能根据建筑材料及一般结构知识进行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构造设计,完成平、立、剖面及部分构造详图的设计。  | 
					
						 复试科目  | 
				
| 
						 11104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城市规划、城市与建筑历史、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工程学、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法规、园林规划等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应用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解决和分析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实际问题。  | 
					
						 复试科目  | 
				
| 
						 11105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 
					
						 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 
					
						 复试科目  | 
				
| 
						 11106书画艺术创作  | 
					
						 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 
					
						 复试科目  | 
				
| 
						 11201美术基础  | 
					
						 素描、色彩。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11202美术理论  |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