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19日以后开始进行。有关说明如下:
一、基本复试线
各院系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上线情况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本院系各专业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要求。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系统中的公告。
二、复试的程序、时间和地点安排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各学院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考生登陆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cms/)的“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3月19日对考生开放)查询复试通知。在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点击“确认复试”,补全信息并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后请打印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和体检表,复试时请考生携带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资格审核、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入围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查询各学院网站通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国防生、军人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少数民族骨干参加复试还需要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资格审查在研招办(逸夫楼东801)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还需要携带同等学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试的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均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
2、外语听力
考试时间30分钟。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外语口语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1)口语测试
口语测试应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专家组提问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水平及反应能力。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有: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两门,每门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
五、复试比例
为选拔优秀生源,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院,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在综合能力面试中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查,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口语面试部分成绩和综合能力部分成绩,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水平、专业外语阅读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思想品德表现等五部分。
2、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这几类专业学位以外,其余专业复试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部分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部分满分为15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这几类专业学位复试分值构成见经管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八、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通过我校创新能力认定并获得证书者,如达到复试线可优先录取,优先录取办法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制订。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1)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这几类专业学位以外,其余专业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复试总成绩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这几类专业学位的复试权重参照学院制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十、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习成绩优秀;
(2)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初试总分专业排名前3名;
(4)仅1门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得低于2分以上。
十一、录取原则
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信息公示
复试前,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名单。复试结束后,各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三、体检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在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体检费网上缴纳,缴费完成后打印体检表参加体检。
十四、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十五、调剂程序
见研究生院网站: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流程。
十六、各学院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10-5168734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010-51687171
MBA中心:010-51687043
交通运输学院: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010-51688369
理学院:010-5168837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10-51684573
软件学院: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学院:010-51684824
语言与传播学院:010-51688622
法学院:010-51688708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10-51688153
十七、监督电话
北京交通大学纪委监督电话:5168857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7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