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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
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日期:2013年9月30日 11:47 


一、我校2014年共有76个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9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审计硕士(专业代码:0257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外,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二、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 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五、同等学力报考要求: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除外)除符合“三”中第4项第(3)条或第(4)条的要求外,在复试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

2、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六、初试

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七、复试及体检:

1、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及安排。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http://gs.njtu.edu.cn/cms/,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院网址

学院电话

联系人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eaie.bjtu.edu.cn/index.html

010-51687344-803

张老师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http://computer.bjtu.edu.cn/

010-51685847

郭老师

003

经济管理学院

http://sem.bjtu.edu.cn/

010-51687171

张老师

004

交通运输学院

http://trans.bjtu.edu.cn/

010-51688002

邓老师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http://civil.bjtu.edu.cn/index.asp

010-51687240

王老师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http://mece.njtu.edu.cn/

010-51687039

姜老师

007

电气工程学院

http://ee.bjtu.edu.cn/

010-51688369

黄老师

008

理学院

http://sci.bjtu.edu.cn/

010-51688373

由老师

009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http://rwshkxxy.njtu.edu.cn/index

010-51684573

刘老师

010

软件学院

http://rjxy.bjtu.edu.cn/

010-51684092

张老师

011

建筑与艺术学院

http://aad.bjtu.edu.cn/

010-51684824

王老师

012

语言与传播学院

http://yyxy.bjtu.edu.cn/

010-51688622

卢老师

013

法学院

http://law.bjtu.edu.cn/

010-51688708

陈老师

考生在选择报考我校时,请仔细阅读《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并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11建筑与艺术学院              招生人数:55人(推免生不超过28人)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人:王老师

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备注

 081300 建筑学
  

 

0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2
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3
建筑历史与理论
04
建筑技术科学

16

(推免不超过6)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或

   618 建筑历史

501 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 或

   992 大学物理

11101 建筑综合知识 或 11102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或11103 建筑物理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010203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或室内设计、园林景观及其相近专业的考生,不招收其它跨专业考生;010203方向初试科目必选618建筑历史和501建筑快题设计,复试科目必选11101建筑综合知识;04方向可接收跨专业考生,初试科目可选组合一:618501或组合二:302992;复试科目可选111011110211103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1 城市规划与设计
02
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
03
区域发展与旅游规划
04
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7

(推免不超过3)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14 城市规划基础

502 城市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

11104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园林景观及其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报考。

130500 设计学
01
视觉传达设计及其理论
02
数字媒体艺术及其理论
03
工业设计及其理论
04
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理论

20

(推免不超过10)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19 设计理论

850 设计创意

11105 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01
建筑设计
  02
城市设计
  03
建筑技术

8

(推免不超过6)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02 数学二

501 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 或

992 大学物理

11101 建筑综合知识 或 11103 建筑物理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建筑及城市设计方向的专业学位。0102方向考生初试科目必选501建筑快题设计,复试科目必选11101建筑综合知识;03方向考生初试科目可选501建筑快题设计或992大学物理,复试科目可选11101建筑综合知识或11103建筑物理。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01
工业设计
02
视觉传达设计

03 环境艺术设计

04数字媒体艺术

4

(推免不超过3)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37 设计概论

994 设计基础

11105 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考试范围

备注

 337 设计概论

 中国工艺美术史、西方现代设计史、设计概论的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中西方设计理论的基础知识,具备对相关设计理论的理解水平、对设计现状的分析能力、对自己设计观点的阐述水平,以及将设计理论中的观念与现实中的设计现状进行联系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初试科目

 501 建筑快题设计

6小时)

 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设计。以单体建筑为主,包含规划和场地设计等,可能涉及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景观、地域文化等设计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初试科目

6小时

 502 城市规划快题设计

6小时)

 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城市规划设计的知识和表达能力,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方法,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构思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创新及设计思维的图面及空间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初试科目

6小时

 614 城市规划基础

 城市规划原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中国城市建设史,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发展历程2、城市规划学科的任务3、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方法4、城市规划编制的法规与规范5、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发展前景6、对中外城市规划差异的理解7、对中国当前城市规划问题的认识8、对世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新理论与新方法的掌握。

初试科目

 618 建筑历史

 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掌握中国建筑历史、外国建筑历史的基本知识,具备对中外建筑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些主要历史现象进行分析、解释及综合的能力。对近现代建筑学发展中的经典理论、建筑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护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

初试科目

 619 设计理论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设计概论、世界现代设计史

初试科目

 850 设计创意

 设计用铅笔等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以创意表现基础、形象造型表现等艺术设计基础为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初试科目

 992 大学物理

 1.力学,2.热学,3.电磁学。掌握质点和刚体运动规律,液体、气体运动特点,机械振动和机械波动,掌握热力学基本计算,理解分子运动论,掌握电场、磁场概念,理解电磁振荡概念等,了解相对论、量子力学等近代物理概念。

初试科目

 994 设计基础

 设计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初试科目

 

 

 

 11101 建筑综合知识

 建筑设计原理、建筑构造、城市设计理论。掌握一般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规范及标准。熟悉一般民用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构造设计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熟悉建筑重点部位的构造节点、构造措施和材料做法。了解城市设计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方法,了解城市设计相关理论及技术手段。

复试科目

 11102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包括建筑物理与建筑构造两个部分,其中建筑物理60%,建筑构造40%。掌握建筑热工学、建筑光学和建筑声学的相关理论体系及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计算;理解相关物理现象及其原理;能熟练应用原理及基础知识分析和论述各种建筑物理技术特点。掌握中小型民用建筑构造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建筑工业化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构造的一般构造原理和基本构造方法;能根据建筑材料及一般结构知识进行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构造设计,完成平﹑立﹑剖面及部分构造详图的设计。

复试科目

 11103 建筑物理

 建筑概论基础知识,建筑物理基础知识及基本实验原理。重点掌握建筑热工学、建筑光学和建筑声学的相关理论体系及基础知识,理解相关物理现象及其原理;能熟练应用原理及基础知识分析和论述各种建筑物理技术特点;掌握建筑物理实验的基本原理。

复试科目

 11104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城市规划、城市与建筑历史、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工程学、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法规、园林规划等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应用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解决和分析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实际问题。

复试科目

 11105 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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