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进一步实现2015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超高5%的目标,2012年教育部与中国科协联合开展推进培养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的试点工作,首批在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培养试点工作。在上述6所高校招收面向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及相关行业的科普教育人才、科普产品创意与设计人才等方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具有科普场馆及相关行业各类展览与教育活动等科普产品的设计开发、理论研究、组织实施与项目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培养模式综合采用课堂授课和现场实践相结合,兼有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现场实习、项目开发、活动实践、课题研究等多种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以科普场馆为实践教学基地,既有基础性、专业性、理论性教学,又有项目与课题的实践,还有研究讨论型课程,注重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发性实际工作能力。
本专业方向学生的就业方向是科普场馆(科技馆、其它科技类博物馆和青少年校外科技活动场馆)展览与教育活动等科普产品的设计开发、理论研究、组织实施与项目管理等岗位,以及从事科普展教资源开发与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研究方向简介
本项目招生类别为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环节采取创新的教育体制和交叉学科的培养模式,强调文理交叉、艺术与技术结合,在清华大学的综合学科平台上培养具有艺术、技术、传媒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实践型高级人才。教学与实践中注重设计思维、策划管理、综合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也与知名企业紧密合作,以项目驱动的方式开展相关的课程教学和课题实践活动。
本项目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三个方面,即科普展览策划与设计、科普产品设计、形象识别与信息传达设计,其核心是从多方面培养学生的创意、设计和实践能力,具体为:
1. 科普展览策划与设计:
“科普展览策划与设计”注重科普展览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设计实施能力的培养。本研究方向关注于科普传播模式、活动组织模式、空间行为和展览形态等领域的研究,并主要学习展览策划、会展营销、设计管理、展览空间设计、服务设计、展览展示工程等方面的知识。设计实践的重点是面向文博和展演进行创新性的科普展览策划、科普活动规划、科普展览空间设计等。
2. 科普产品设计:
“科普产品设计”侧重科普产品的创新性开发和整合实现的能力培养。设计对象包括有形的科普展示类产品和无形的数字内容产品。本研究方向关注科普内容与观众互动模式、新材料与新技术应用、数字内容叙事与表达方式等领域的研究,并主要学习系列产品开发、设计思维方法、产品原型设计、交互技术应用、动态内容制作等领域的知识。设计实践的重点是科普系列产品规划、数字娱乐与教育产品设计、虚拟博物馆设计、数字内容设计制作、大型科技机构及主题活动衍生产品开发等。
3. 形象识别与信息传达设计:
“形象识别与信息传达设计”侧重科普展览的品牌战略规划和整体信息传达的设计。本研究方向主要关注在品牌文化战略、视觉语言、跨媒体信息呈现模式等领域的研究,主要学习品牌识别设计、科普图形设计、信息可视化、信息结构、科普摄影等方面的知识。设计实践的重点是科普机构与展览的品牌识别系统规划、整体视觉形象设计、展示信息的可视化与传达设计等。
三、招生办法
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招收本项目学生。
3.1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方面:
招生对象要求具有以下学科背景中的任一项,研究生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艺术类本科学生。
2. 文科类本科学生:管理、新闻传播、文学等。
3. 理工科本科学生,如电子工程、计算机、工业工程、精密仪器、物理工程、自动化、建筑学等。
3.2 招生规模
全国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共计30名(名额分配以当年度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3 推荐免试读研选拔流程
符合本年度推荐免试要求的本校及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学校和学院公示的相关要求提交个人作品、简历,本科学习成绩,个人陈述(学习目的,计划和技能以及简历等),由导师组根据提交的内容统一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学生作为候选人参加复试,最后根据复试成绩及本科前三学年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3.4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统一考试科目
1. 思想政治理论
2. 外国语
3. 现代设计史
4. 专业设计基础
3.5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专业设计和面试
四、培养方式
本项目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调前沿知识和设计理念的学习,与企业紧密合作,以项目驱动的方式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
教学采用导师组的形式,包括校内导师、企业界的资深设计师、国外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等。
教学管理参照目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有关规定,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美术学院负责招生和培养的各个环节。
五、 学籍管理
具体细节按清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毕业设计作品合格,研究报告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美术学院教学楼A335)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8172